辛苦養育了二十五年的兒女,要把他們拋妻棄子并且已經癱瘓的老父親接回來給我照顧。
美其名曰,少年夫妻老來伴,有了他的陪伴,我才不孤獨。
我被他們氣得從墳里爬了出來,重生回到人渣前夫被接回來一個月前……
1
二十五年前,我的老公張旺帶著家里所有的積蓄,又跟同村的鄰居親戚借了五千塊錢,謊稱去城里進貨,之后一走了之。
二十五年杳無音訊。
二十五年前的五千塊錢是什麼概念,那個時候整個城里都沒有幾個萬元戶。
張旺一走了之,所有的債務全部落在我的肩上。
我拖著三個兒女,白天在地里做農活,晚上做小手工,什麼苦活累活我都搶著干,好容易把債務還清,幾個兒女也被我拉扯大。
由于家庭條件有限,大女兒原本可以考大學的成績,當年只讀了師范,為的就是早點畢業工作,幫家里減輕負擔。
我平時太忙,根本沒有時間帶孩子們,兩個兒子不像大女兒踏實肯學,為了讓他們能養活自己,我讓他們讀了技校。
幾個孩子陸續長大,我們也還完了所有的欠款。
大女兒畢業后在我們當地的中學教學,和同事戀愛結婚。
兩個兒子,一個修車,一個技工,工作雖然辛苦但是收入穩定。
我也幫他們都娶了媳婦。
就在我以為一切事情都已經塵埃落定,我可以安享晚年的時候,我們忽然接到了一通電話,電話那邊的人說他是張旺。
現在重病癱瘓,希望我們能把他接回來照顧。
我當然是不同意的。
二十五年了,他當年拋妻棄子卷走家產留下債務去瀟灑,他那是想逼死我們啊!
現在癱瘓了要我們照顧他?說我們是他的妻兒不能不管他?
做夢!
我恨不得他晚景凄涼,死在外面。
我以為,我養育了二十五年的孩子們會跟我同心同德,對那個拋棄我們的人,嗤之以鼻。
但,他們卻說,父親是給了他們生命的人,他們不能不孝順他!
大女兒:媽媽,我如今教書育人,怎麼能放任自己癱瘓的爸爸在外面無人照顧,那樣的話,我以后如何為人師表。
二兒子:媽,你和我爸好歹是十幾年的夫妻,他是做錯事了,但現在他已經癱瘓了,你還不能原諒他嗎?
小兒子:媽,我們不管爸爸他會死的。
他們,一個要為人師表,一個要我大度原諒,一個說不管他會死。
放***屁,我憑什麼要原諒那個不管我死活的男人!
他們嘴上說得大義凜然,實際上伺候那個人渣的人還不是我?
我為了他們二十五年吃苦受累,不是沒有人追求我,只是我舍不得把他們丟下,結果,他們很舍得我在一身疲憊的老年伺候那個老不死的。
憑什麼啊,憑什麼所有的苦難都是我的,憑什麼那個自私自利的男人到老了還有兒女膝下盡孝,還要我伺候他吃喝拉撒。
憑什麼!
他憑什麼?
他們又憑什麼!
只是前世,我是個死腦筋,我拗不過他們只能生悶氣。
最后在年三十這天,他們說著闔家團圓才是年,把那個已經變成糟老***子的張旺接了回來。
過完年,他們幾個人都自然而然地默認我接受了照顧張旺的事實。
他們各回各家,留給我一個,我恨之入骨的男人。
最后,我郁郁寡歡又過于疲憊,在伺候張旺兩個月后,買菜回家過馬路的時候被車子撞飛,當場殞命……
2
老天垂憐,我回到了張旺回家前一個月,這一世的余生我要為自己而活。
我看著自己生活了近十年的小院子,緩緩地起身,前世我沒有跟張旺辦離婚。
所以,我的兒女們都說我是他的配偶,我們是夫妻,老來夫妻才更應該在一起這樣的理由來說服我,讓我不得不接受張旺。
如今。
我拿上自己的身份證和錢包出門,找到城里最大的一家律師事務所,委托他們幫我辦理離婚,我要徹底跟張旺劃清界限。
法律的規定:從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,與家庭斷絕通訊關系已滿兩年的,經人民法院查證屬實,可判決離婚。
律師承諾一周后就可以拿到離婚證。
我道謝后離開,在商場里坐到了晚上,才回家。
剛進門,就看見小兒子坐在沙發上。
「媽,大白天的你不在家干嘛去了,你快給我弄點吃的,我餓死了。」小兒子張成洋不滿地說道。
張旺離家出走的時候,他只有兩歲,對父親的概念基本沒有,而我念著他沒有父親,對他總是過多的偏愛。
以至于在他看來洗衣服做飯這些活,對我而言根本不算是活!而是,理所當然。
我知道會有人罵我活該,自己慣出來的孩子,自己就要承擔后果。
張旺走的時候,我陷入了深深的自責。
我們那個年代的女人,被老公拋棄是天大的丟人事,沒人說張旺怎樣沒良心,他們說的都是我沒本事留住男人。
那時候,除了拼命對孩子好,我不知道該用什麼樣的方式補償他們,因為我覺得是我不好,張旺才離開。